《外地經濟》雷曼擬五年內售3000億元資產,以償還債權人
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向美國法院提交向債權人還款計劃,包括在五年內以最少385億美元(約3003億港元)出售其資產,然後將款項償還債權人。
2008年9月雷曼申請破產時約有6390億美元資產,各債權人向雷曼要求索償逾8000億美元。雷曼在文件表示,預期債權人最終索償額,或升至逾1萬億美元。
根據計劃建議的賠償比率安排,只有部分擔保債權人可獲全數賠款,而非擔保債權人只可獲賠償額的15%至27%;雷曼母公司一般非擔保債權人可獲14﹒7%賠款額;主要負責衍生工具交易的特別財務(Special Financing)部門,其一般非擔保債權人可得到24%賠款額,而商品服務(Commodity Services)部門的非擔保債權人,則可獲26﹒8%賠款額。《香港經濟日報》
文章來源:http://www.etnet.com.hk/www/tc/funds/news_detail.php?newsid=ETN200416515&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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