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76 年 09 月 18 日台財證(二)字第6805號==外國有價證券在我國境內募集等行為應受我國證券管理法令之規範

2011/07/09 09:55

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字號: 台財證(二)字第6805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6 年 09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證券管理法令彙編 (82年3月版) 第 74 頁
相關法條: 證券交易法  第 6 條(57.04.30 版)
證券交易法  第 6 條(72.05.11 版)

要  旨: 外國有價證券在我國境內募集等行為應受我國證券管理法令之規範

主    旨:財政部依證券交易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核定:「外國之股票、公司債、政
          府債券、受益憑證及其他具有投資性質之有價證券,凡在我國境內募集、
          發行、買賣或從事上開有價證券之投資服務,均應受我國證券管理法令之
          規範。」
說    明:依財政部76.09.12(76)臺財證(二)第○○九○○號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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