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我的故事:連動債坑人 我花2年要告銀行

2011/04/04 11:53


我的故事:連動債坑人 我花2年要告銀行

2011年 03月29日
連動債這種「有毒證券」可能總計有兩、三百檔,台灣的受害人有20萬人以上,損失金額2000億元台幣,很多人賠了幾十萬、幾百萬,甚至幾千萬元。

投資50萬損失8成

我自己曾向玉山銀行買一檔「典藏精品」連動債50萬元,原本銀行答應我轉換為股票,後來又反悔,金融海嘯後我只拿回兩成本金。我準備向玉山銀行提告,並花兩年時間研究連動債,還在今年一月出版《連動債是怎麼殺人的?》這本書。
不保本連動債是國外投資銀行與代理銷售本國銀行聯手的一場騙局,想要詐騙台灣人的錢。連動債就像是「毒奶粉」,金管會到底在幹什麼?之前完全不須審核連動債,也是這場災難的罪魁禍首。
我當初會買連動債純粹是聽理專推薦,她拿著「典藏精品」DM告訴我連結標的包含蘇富比、保時捷與蒂梵尼等,買連動債的人都對「連結標的」有幻想,以為「連結標的」就是「投資標的」,其實投資機構未必會把錢拿去投資這些股票。

「挑最爛蘋果給你」

連動債商品是一種虛擬的買空賣空,連動債產品設計讓投資人跟發行機構變成敵對關係。連動債的設計跟投資人是對作,因為可以領回多少本金的報酬方式是以連結股票表現最差的一檔來計算,就像去買蘋果卻挑最爛的給你。
以「典藏精品」為例,連結四檔特定股票,就算其他三檔股票大賺,但都跟買的人沒關係,因為表現最差的蘇富比跌破下檔保護,所以我就拿不回本金。我懷疑投資銀行設計連動債時都會挑選一支容易暴漲暴跌的「殺手股票」,當其中一檔股票跌破下檔限制,投資人就拿不回所有本金,我認為這是銀行故意坑殺投資人。
金融風暴後馬政府只會把問題丟給無能的金管會,財政部坐視不管,馬總統也不說一句話。其實馬政府能做的事可多了,首先是管制分紅制度,若代銷產品不是業績保證,誰還會大力推銷有毒證券?

馬政府該整頓金融

2000多億的受害金額,本國代銷銀行一定無法賠償,金管會最終應要將矛頭指向國外的發行機構,他們是禍根之源,吸盡台灣人的血汗錢,現在是該吐出來的時候了!馬政府若真的關心「庶民經濟」,就該從大力整頓金融市場下手。記者林巧雁採訪整理


黃瑞明 51歲

★學歷:台大法律系畢業、德國法學博士
★現職:靜宜大學法律系教授
★家庭:未婚
★專長:勞動法
資料來源: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81841/IssueID/20110329/pv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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